基因衍生科技成果,必须对人体组织提供者的利益作出恰当配置,方能保证研发的有序规范进行,维系生物科技研发作为产业存在的持续性。本研究主要围绕人体组织利用及其衍生利益、人体组织衍生利益的私权构造、个人基因信息权益之本权归属、人类基因衍生科技成果之专利化及利益分享思路、人体组织提供者对基因衍生科技成果的直接利益分享、其他主体对基因衍生科技成果的间接利益分享等六方面展开。作者提出,在人格权和财产权之间构建统一的“信息权利”概念,涵摄以“信息”为客体、既包含财产利益、又包含人格利益的混合性权利;区分对基因衍生科技成果产出的“积极贡献”与“消极贡献”主体,分别构建直接和间接分享模式。作者主张参照“市场分摊理论”、根据人体组织和基因信息对专利权的“贡献率”确定其价值,两者“贡献率”可以采取“一般均等,容有差别”处理原则。
基因科技成果利益分享研究——以人体组织提供者私权保护为视角(法律科学文库;“十三五”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) EPUB, PDF, MOBI, AZW3, TXT, FB2, DjVu, Kindle电子书免费下载。
郭明龙(1977—),山东沂南人,法学博士,现为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民商法教研室主任,入选天津市“131人才工程”第二层次。1995—1999年于烟台师范学院获教育学士学位,1999—2001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,2004—2006年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,2006—200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。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美国艾奥瓦华大学法学院(University of Iowa College of Law)访问学者。兼任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常务理事、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副秘书长、天津师范大学法律顾问、民商法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,天津法官学院兼职教授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专家咨询委员、天津市“七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,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曾任法官数年。 研究方向为民法学,侧重侵权责任法、物权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。